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法,未來雇主遇有移工行蹤不明時,產業雇主遞補新移工的等待期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家庭看護移工的雇主從3個月縮短為1個月。聯合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法,未來雇主遇有移工行蹤不明時,產業雇主遞補新移工的等待期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家庭看護移工的雇主從3個月縮短為1個月。另家庭看護移工與雇主合意轉換新雇主或工作,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逾1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也可直接申請遞補。對此,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顧問張姮燕表示,盼政府能放寬讓失能、重症家庭「照護零空窗」。
勞動部說,為協助產業移工失聯後遞補等待期間的人力需求,勞動部將提供雇主客製化媒合服務,運用僱用獎助及就業獎勵等多項就業促進措施,服務雇主3個月內遞補等待期的人力需求;而家庭看護移工雇主,在1個月內遞補等待期內,勞動部將加強宣導使用長照2.0服務資源,被看護者如經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長照需要第2級以上者,均可申請長期照顧及喘息服務。
勞動部說明,新規定上路後,符合遞補資格條件的雇主,可在規定等待期間過後立即申請遞補,勞動部將配合明定申請遞補新移工的程序規定,特別是外籍家庭看護工失聯逾1個月,或是雇主與家庭看護移工雙方合意轉換經廢止聘僱許可逾1個月,兩種情形皆可申請遞補新移工,盡速補足所需人力缺口。勞動部預估修法後,約有3000名雇主可立即申請遞補新移工,其中家庭雇主約1000名,產業雇主約2000名。
張姮燕表示,縮短遞補等待期當然很開心,對長照家庭是很大的幫助,但對於照顧壓力沈重的重症、失能家庭來說,一天的空窗期都嫌多,希望政府能依照重症等級,放寬讓長照第7、第8級的重症家庭能享有「照護零空窗」。
她進一步指出,政府擔心零空窗會讓有心人士刻意頻繁引進移工,但這畢竟是少數個案,也有必要嚴懲,她相信大多數重症、失能家庭應不會有此惡意,政府或許可加入檢核機制防堵。另外,張姮燕說,縮短空窗期恐會加劇移工逃逸、黑工問題,建議政府雙管齊下,積極查緝失聯移工。
本文來自《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