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供應鏈下 企業永續須與國際接軌
Dec 07 ,2022

國家人權委員會於12月7日舉行「2022台灣移工與人權專業論壇」,會中第三場主題報告、焦點對談以「企業永續發展與移工人權保障」為題,邀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引言揭開討論,並依序由中央警察大學國際警察學系助理教授林盈君、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巴黎政治學院政治學博士Swann Bommier、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等人進行焦點對談,從國內外不同的環境中,試圖更全面地在經濟全球化下推動企業於全球價值鏈中的永續性和負責任行為,以落實永續發展之經濟社會。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賴振昌在引言時提到,由於全球供應鏈體系中的勞動人權近年來受到國際間的重視,例如RBA(責任商業聯盟)或SA8000的驗證,均要求僱用移工所生之成本應由雇主負擔,並減輕移工跨國移動之成本,避免受到仲介商的剝削;因此本場次特別邀請法國專家Swann Bommier博士透過視訊參與,分享他國政府在供應鏈中的角色與國際立法的趨勢。


邱羽凡一開始即強調,所有的勞動問題都離不開企業經營。在全球化的發展狀況之下,當企業所使用的勞動力來自越來越多不同國家的情況,多國籍的因素聚焦在一個企業的情況之下,該如何讓企業永續發展?成為重要的課題。


她也指出,德國2023年起就要實施「防止供應鏈中之人權侵害之企業盡職調查法」,適用德國員工人數超過3,000 人以上的企業。企業必須在其供應鏈中充分地遵守本法所訂關於人權及環境的盡職調查義務,以防止或盡量減少對人權或環境相關的任何風險。歐盟也提出相關的草案,未來可能都會形成台灣企業能不能永續發展的危機跟限制。


林盈君則以「企業勞動人權保障與供應鏈管理」提出,企業首先要避免透過本身的行為造成傷害,再者,要預防或緩解下游商業公司合作者,在業務、產品、服務上面的人權影響。她也強調「強迫勞動」有6個指標:誘騙招募、身分證件或旅行文件被扣押、被迫超時工作、身體或口語的暴力、有限的行動自由或通訊自由、不得辭職;把強迫勞動跟勞資糾紛釐清,才能找到勞工與雇主的一個共識。


孫友聯針對「供應鏈責任的政府角色與國際立法趨勢」解析,首先指出台灣法令對於某些核心保護的概念缺乏想像,理由很簡單,勞基法是1984年立法,但台灣是1989年才專案引進移工、1992年制度性引進移工。也就是說1984年的勞動基準法,對於移工事實上是缺乏想像的。再者,社會對於這類議題也缺乏敏感度,企業在不自覺中違反國際所認定強迫勞動的指標;更進一步指出政府針對供應鏈要進行更實質的保護。他強調「強化盡職調查與揭露」可以針對移工的部份特別立法保障。


大會特別安排以視訊方式,邀請巴黎政治學院政治學博士 Swann Bommier以「尋求司法正義,正視企業有罪不罰現象-法國法律之警戒義務法」提出國際的觀點,他首先舉出2013年拉娜廣場(Rana Plaza)倒塌的勞工案件,以及遠洋漁業、石化產業等,在全球供應鏈上的企業,卻不承擔責任而忽視國際人權的保障;他也強調,採用聯合國UNGPs第11條的原則,企業有責任去尊重維護人權。


另外,Swann Bommier也以法國警惕義務的法律指出,在法國設有總部的企業若雇用超過500位員工的話,就必須要先找出可能有違反人權風險的環節,並有效地避免產生違反的現象。他更進一步舉出世界各國大型企業對人權產生傷害的案件,像是烏干達油氣管線鋪設造成民眾流離失所、巴黎氣候協定企業碳排問題、亞馬遜零售商卡西諾集團森林濫伐與現代奴隸制度等;並且他也舉出相關國際NGO組織對遠洋漁業與海洋的保育。他強調,台灣與全球的供應鏈環環相扣,繼續推動討論才能努力進步,有更好的方式來保障人權跟環境。


林全能則以「與移工同行,永續發展之路」介紹政府產業政策,他指出,企業永續發展與移工人權保障,絕對不是兩條平行路,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正向關係連結;目前台灣約71.7萬移工,近50萬名在製造業、約21.6萬名是社福產業,我們應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經濟社會文化」兩項國際公約的精神,用平等對待的信念,讓國人、本國勞工與移工一體適用相關保護的規範。從國家保護、企業尊重人權責任、有效救濟制度等三個面向,來落實與推動企業經營跟移工保護相國家層級的執行計畫。


大會最後,現場與會民眾綜合對談,提到:政府在留才久用計畫方案的執行、移工與勞工的健康人權、ILO的公平聘僱與道德聘僱、歐盟盡職管理指令對台灣企業影響等問題;透過國內外產官學界與民眾的直接交流,提出台灣在全球供應鏈下,企業如何永續發展,移工人權與環境存續將是刻不容緩的重要議題。


「企業永續發展與移工人權保障」議題,由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中央警察大學國際警察學系助理教授林盈君、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巴黎政治學院政治學博士Swann Bommier、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進行焦點對談。


本文來自《國家人權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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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於12月7日舉行「2022台灣移工與人權專業論壇」,會中第三場主題報告、焦點對談以「企業永續發展與移工人權保障」為題,邀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引言揭開討論,並依序由中央警察大學國際警察學系助理教授林盈君、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巴黎政治學院政治學博士Swann Bommier、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等人進行焦點對談,從國內外不同的環境中,試圖更全面地在經濟全球化下推動企業於全球價值鏈中的永續性和負責任行為,以落實永續發展之經濟社會。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賴振昌在引言時提到,由於全球供應鏈體系中的勞動人權近年來受到國際間的重視,例如RBA(責任商業聯盟)或SA8000的驗證,均要求僱用移工所生之成本應由雇主負擔,並減輕移工跨國移動之成本,避免受到仲介商的剝削;因此本場次特別邀請法國專家Swann Bommier博士透過視訊參與,分享他國政府在供應鏈中的角色與國際立法的趨勢。


邱羽凡一開始即強調,所有的勞動問題都離不開企業經營。在全球化的發展狀況之下,當企業所使用的勞動力來自越來越多不同國家的情況,多國籍的因素聚焦在一個企業的情況之下,該如何讓企業永續發展?成為重要的課題。


她也指出,德國2023年起就要實施「防止供應鏈中之人權侵害之企業盡職調查法」,適用德國員工人數超過3,000 人以上的企業。企業必須在其供應鏈中充分地遵守本法所訂關於人權及環境的盡職調查義務,以防止或盡量減少對人權或環境相關的任何風險。歐盟也提出相關的草案,未來可能都會形成台灣企業能不能永續發展的危機跟限制。


林盈君則以「企業勞動人權保障與供應鏈管理」提出,企業首先要避免透過本身的行為造成傷害,再者,要預防或緩解下游商業公司合作者,在業務、產品、服務上面的人權影響。她也強調「強迫勞動」有6個指標:誘騙招募、身分證件或旅行文件被扣押、被迫超時工作、身體或口語的暴力、有限的行動自由或通訊自由、不得辭職;把強迫勞動跟勞資糾紛釐清,才能找到勞工與雇主的一個共識。


孫友聯針對「供應鏈責任的政府角色與國際立法趨勢」解析,首先指出台灣法令對於某些核心保護的概念缺乏想像,理由很簡單,勞基法是1984年立法,但台灣是1989年才專案引進移工、1992年制度性引進移工。也就是說1984年的勞動基準法,對於移工事實上是缺乏想像的。再者,社會對於這類議題也缺乏敏感度,企業在不自覺中違反國際所認定強迫勞動的指標;更進一步指出政府針對供應鏈要進行更實質的保護。他強調「強化盡職調查與揭露」可以針對移工的部份特別立法保障。


大會特別安排以視訊方式,邀請巴黎政治學院政治學博士 Swann Bommier以「尋求司法正義,正視企業有罪不罰現象-法國法律之警戒義務法」提出國際的觀點,他首先舉出2013年拉娜廣場(Rana Plaza)倒塌的勞工案件,以及遠洋漁業、石化產業等,在全球供應鏈上的企業,卻不承擔責任而忽視國際人權的保障;他也強調,採用聯合國UNGPs第11條的原則,企業有責任去尊重維護人權。


另外,Swann Bommier也以法國警惕義務的法律指出,在法國設有總部的企業若雇用超過500位員工的話,就必須要先找出可能有違反人權風險的環節,並有效地避免產生違反的現象。他更進一步舉出世界各國大型企業對人權產生傷害的案件,像是烏干達油氣管線鋪設造成民眾流離失所、巴黎氣候協定企業碳排問題、亞馬遜零售商卡西諾集團森林濫伐與現代奴隸制度等;並且他也舉出相關國際NGO組織對遠洋漁業與海洋的保育。他強調,台灣與全球的供應鏈環環相扣,繼續推動討論才能努力進步,有更好的方式來保障人權跟環境。


林全能則以「與移工同行,永續發展之路」介紹政府產業政策,他指出,企業永續發展與移工人權保障,絕對不是兩條平行路,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正向關係連結;目前台灣約71.7萬移工,近50萬名在製造業、約21.6萬名是社福產業,我們應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經濟社會文化」兩項國際公約的精神,用平等對待的信念,讓國人、本國勞工與移工一體適用相關保護的規範。從國家保護、企業尊重人權責任、有效救濟制度等三個面向,來落實與推動企業經營跟移工保護相國家層級的執行計畫。


大會最後,現場與會民眾綜合對談,提到:政府在留才久用計畫方案的執行、移工與勞工的健康人權、ILO的公平聘僱與道德聘僱、歐盟盡職管理指令對台灣企業影響等問題;透過國內外產官學界與民眾的直接交流,提出台灣在全球供應鏈下,企業如何永續發展,移工人權與環境存續將是刻不容緩的重要議題。


「企業永續發展與移工人權保障」議題,由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中央警察大學國際警察學系助理教授林盈君、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巴黎政治學院政治學博士Swann Bommier、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進行焦點對談。


本文來自《國家人權委員會》

原文見此